康驰益生开放平台商家入驻协议
协议编号:JXW-KFPTRZ-
甲方:康驰益生国医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住所地: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奥体万达A5座37层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本协议由缔约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及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使用康驰益生开放平台服务相关事项,经友好协商于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缔结,双方共同遵守。
第1条 协议内容及效力
1.1 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附件及所有康驰益生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所有规则为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规则与本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公布生效日期或签署日期在后的文件为准执行。
1.2 商家在使用康驰益生提供的各项服务的同时,承诺接受并遵守各项相关规则的规定。康驰益生有权根据需要不时地制定、修改本协议或各类规则,如本协议有任何变更,康驰益生将在网站上以公示形式通知予商户。如商家不同意相关变更,必须立即以书面通知的方式终止本协议。任何修订和新规则一经公布即自动生效(如其文中明确约定了生效日期的,则从其约定),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登录或继续使用服务将表示商家接受经修订的协议。除另行明确声明外,任何使服务范围扩大或功能增强的新内容均受本协议约束。
1.3 理解和同意本协议的全部内容是商家使用康驰益生任一服务的前提,商家承诺接受并遵守本协议的约定,届时商家不应以未阅读本协议的内容或者未获得康驰益生对您问询的解答等理由,主张本协议无效、或要求撤销本协议。
1.4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阅读而设定,并非本协议的实质性内容,也不影响本协议的含义或解释。
第2条 定义
2.1 康驰益生:康驰益生国医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及其旗下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或相关关联公司统称为“康驰益生”。本协议中提及的应由甲方或“康驰益生”行使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由“康驰益生”内部负责相应区域及业务范围的公司分别履行。本协议由康驰益生国医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代表“康驰益生”与乙方签署。
2.2 康驰益生网站/官网:指由康驰益生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的电子商务平台网站,网址为www.kcguoyi.com(或依康驰益生根据业务需要不时修改的URL)。
2.3 康驰益生开放平台或康驰益生平台:指运行于www.kcguoyi.com网站的服务平台,是该网站上为用户提供信息发布、交流,第三方经营者开设店铺经营,以及其他技术服务的电子商务交易服务空间。
2.4 康驰益生用户:指所有在康驰益生网站上注册成为康驰益生注册会员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组织,本协议中统称为“用户”(本协议中亦或称“消费者”或“买家”),除非另有说明,否则“用户”均指此含义。
2.5商家注册及入驻:商家注册指欲成为康驰益生开放平台第三方经营者的商家(本文或称“卖家”、“商户”),依据康驰益生开放平台入驻流程和要求完成在线信息提交,经康驰益生审核同意后,商家可以使用其自行设定的康驰益生平台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康驰益生平台”,以开立店铺开展经营;商家入驻,亦称“店铺入驻”指第三方经营者完成商家注册,通过资质审核且满足本协议约定的店铺服务开通条件后成为康驰益生平台第三方经营者的过程;本协议中的商家指本协议缔约方中的“乙方”。
2.6 康驰益生平台用户名:亦称“店铺用户名”,是指商家完成商家注册后获取的与自设密码共同使用以登陆康驰益生平台商家管理系统,使用康驰益生平台店铺服务的登陆账户,每一个康驰益生平台用户名对应一个店铺。商家应妥善保管店铺用户名及密码信息,不得擅自转让或授权他人使用。
2.7店铺:商家在完成商家注册及商家入驻流程后,为进行合法经营,依据协议约定和康驰益生平台规则由乙方申请,康驰益生审核通过的具有独立且唯一性ID(英文IDentity的缩写,意为“身份标识号码”)、特定名称(可依据相关平台规则进行调整)的网络化虚拟商铺,乙方可依据经营需要,开设一个或多个店铺。乙方通过康驰益生平台用户名根据相关规则规定可以实现对该店铺的管理,包括但不仅限于商品信息上传、修改、删除处理,交易跟踪、取消等。
2.8 康驰益生平台规则:指标示在康驰益生平台之上的,与商家经营有关的任何规范性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卖家手册、卖家后台公告、卖家后台帮助中心等。
第3条 合作模式及店铺经营方式
3.1 康驰益生根据其技术能力和资源提供康驰益生各项平台服务。
3.2 商家通过康驰益生开放平台发布其商品或服务信息以向康驰益生用户提供商品或服务。商家应依法经营,遵守本协议约定及康驰益生开放平台的相关制度和规定,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
3.3甲方依照本协议约定为乙方开通店铺服务后,乙方可使用康驰益生平台发布商品信息,与愿意购买乙方商品的甲方其他用户进行在线交流,订立买卖合同,并向通过康驰益生平台购买其商品的用户提供售后服务,同时可参与康驰益生平台相关活动及使用康驰益生平台同意提供的其他有偿服务。
3.4除上述服务内容外,乙方可使用本协议附件列明的其他甲方提供的有偿服务,具体服务内容以本协议附件约定或双方另行签署(含乙方同意相关有偿服务的电子协议等以数据电文形式签署)的文件约定为准。
3.5乙方店铺经营方式:乙方店铺内商品,均以乙方自身名义进行商品信息上传、展示、咨询答复、商品销售、发票开具、物流配送服务及售后服务提供等;乙方销售及服务出现争议、纠纷、国家机关机构调查时,由乙方以销售者身份处理。甲方不参与乙方店铺的经营中,除依据本协议相关约定外,也不直接介入乙方与其他人间的争议和纠纷。
第4条 商家入驻
4.1 入驻须知
4.1.1 康驰益生暂未授权任何机构进行代理招商服务,入驻申请流程及相关的收费说明均以康驰益生官方招商页面公布的相关文件为准。
4.1.2 康驰益生将结合各行业发展动态、国家相关规定及消费者购买需求,不定期更新招商标准,但康驰益生有权根据包括但不仅限于品牌需求、公司经营状况、服务水平等其他因素拒绝相应客户申请而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4.1.3 乙方必须根据康驰益生开放平台展示并更新的相关规则及要求向甲方如实提供资料和信息,经康驰益生审核后乙方可以在康驰益生开放平台正式开通商户账户,或将其个人根据《康驰益生网络服务协议》注册之用户账户开通商户账户相关功能。否则,康驰益生有权在任何时候不经通知停止向乙方提供全部或部分服务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康驰益生或用户招致的损失。
4.1.3.1 乙方应如实填写商户信息及有效联系方式,并根据康驰益生开放平台相关规则及要求向甲方提交证明文件或其他相关证明,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授权委托书、商标注册证、质检报告、报关单、检验检疫证书、产品来源地证明等。若乙方发生任何信息及资料的变更,应在变更之日前15(十五)天以邮件及/或康驰益生认可的其他书面方式告知康驰益生并及时向康驰益生提供相关证明。
4.1.3.2 康驰益生有权在招商标准的基础上,要求乙方提供更多的证明文件,乙方需按康驰益生的要求提供,如乙方不能提供,则康驰益生有权终止审查乙方品牌店铺使用平台服务的申请。
4.1.3.3 乙方务必确保提交的资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准确性、有效性(若乙方提供的相关资质为第三方提供,如商标注册证、授权书等,请务必先行核实文件的真实有效性),甲方对乙方资料和信息进行的审核行为,并不能免除其作为商家应对自身信息、资质及商品/服务质量等向用户承担的责任,若乙方向甲方提供虚假信息、资质及文件(包括发生变更后未及时告知康驰益生之情形),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清退并扣除全部保证金。若因信息失实、资质伪造、变造或缺失等问题引起纠纷或被相关国家机关处罚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除全部保证金被扣除外,给甲方或消费者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且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清退并立即终止本协议。
4.1.3.4 康驰益生有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服务准则限制、冻结或终止乙方对其商户账户的使用,而由此给乙方带来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在康驰益生开放平台的相关交易及其他数据等的清空等)由乙方自行承担。如乙方商户账户被收回或终止使用的,康驰益生可以从服务器上永久地删除乙方的全部数据。服务终止后,康驰益生没有义务向乙方返还任何数据。
4.1.4乙方同意在其店铺首页醒目位置上公开乙方所持有的最新营业执照的相关信息或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针对取得营业执照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体工商户)。
4.1.5康驰益生同时接受中国大陆企业、海外企业的入驻申请。
4.1.6乙方通过入驻系统提出入驻申请,并按照要求填写商户信息、提供商户资质资料后,由康驰益生网站审核是否符合入驻资质,审核通过后,该店铺正式入驻康驰益生。康驰益生将同时为该店铺开通商家后台系统,乙方可通过商家后台系统在康驰益生运营自己的入驻店铺,同时接受康驰益生商家管理规定和相关合同约定的约束。
4.1.7确保遵循康驰益生公布及不时更新的相关平台规则及乙方于康驰益生开放平台获得服务所签署的各项协议是乙方入驻康驰益生并作为康驰益生商家的重要前提条件,若乙方存在违反本协议或前述平台规则或相关协议的情形,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对乙方进行清退、扣除全部保证金并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
4.2康驰益生申请入驻资质标准
4.2.1 乙方入驻康驰益生需提供以下资质,其中中国大陆企业入驻提供A资质,中国大陆的产品代理商除A项资质外,还需提供B项资质。
A项:
资质清单 |
备注 |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 |
营业执照 |
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 |
组织机构代证 |
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 |
税务登记证 |
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国税和地税 |
企业银行卡账号 |
开户许可证 |
产品销售许可证 |
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适用于产品在中国大陆销售需要取得相应政府机关许可的情形 |
品质承诺保证函 |
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 |
食品流通许可证 |
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 |
法人委托书 |
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 |
总经销(代理)授权书(限总代理商) |
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 |
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 |
B项:
资质清单 |
备注 |
产品代理授权书 |
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 |
产品销售许可证 |
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适用于产品在中国大陆销售需要取得相应政府机关许可的情形 |
商标/品牌所有证明 |
R标/TM商标受理证明 |
报关单 |
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 |
卫生检疫证书 |
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 |
4.3密码与账户安全
4.3.1 乙方通过资质审核入驻康驰益生并有效注册康驰益生商户账号后方能享受康驰益生开放平台提供的服务。乙方所持有的康驰益生商户账号(账户)不能进行任何形式的出租、转让、出借。
4.3.2 乙方充分理解并同意其账户及其设置的账户密码(下称“密码”)仅可于本协议有效期内用于访问康驰益生开放平台(或康驰益生开放平台提供的其他工具)以使用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商品的管理、用电子方式接受用户的交易、浏览已完成的交易和资金的提现等。乙方对维护密码的安全性负全部责任。乙方不能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其密码,乙方对任何使用乙方的账户及密码所发生的活动负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在线签署各类协议、发布信息及重新设置乙方的密码等)。如果乙方的密码有泄露危险,乙方必须立刻更改密码。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密码泄露,并对康驰益生网站或用户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4.3.3 若甲方监测到乙方账户存在异常操作时,乙方同意配合甲方进行排查处理,并许可甲方通过乙方账户对属于受害人的资金直接进行追回处理。
第5条 店铺保证金与技术服务费
5.1 店铺保证金
5.1.1 乙方同意按本协议的要求向康驰益生交纳店铺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或“店铺保证金”),用于保证乙方遵守本协议及本协议补充协议的要求及保证乙方于康驰益生开放平台的合规经营。
5.1.2 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应通过向其于甲方网站所开立的资金账户预存资金的方式交纳保证金,且乙方同意康驰益生通过康驰益生合作的银行或其他第三方支付机构冻结并管理乙方保证金。
5.2 保证金额度
5.2.1 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纳保证金人民币 元(大写: 万元整 )。康驰益生有权根据乙方业务变化及/或实际违约赔付情况通知乙方调整保证金金额,乙方应在收到康驰益生通知后的十(10)个自然日内向康驰益生补足保证金。否则,康驰益生有权中止或对乙方进行清退、扣除全部保证金并解除本协议。
5.3 保证金退还
5.3.1 乙方与康驰益生终止协议后,经康驰益生初步查验,未发现乙方在合作期限内有未处理完毕的经营纠纷、政府查处等事项及与康驰益生的合作纠纷,且乙方店铺所有交易订单均已财务结算完结60个工作日之后,则自康驰益生初步查验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乙方保证金将被返还。保证金在甲方处的存放为无息。
5.4 保证金的管理和使用
5.4.1 乙方充分知晓并同意,康驰益生可根据康驰益生开放平台展示及更新的相关规则,在以下情况发生时,处置保证金:
5.4.1.1 在康驰益生开放平台进行的交易中,如乙方涉嫌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平台规则或违反其对买家的承诺或未按照法律规定、本协议及补充协议规定或平台规则向消费者履行相关义务时,乙方同意康驰益生有完全的权利根据其自身的判断,直接使用乙方保证金向消费者退款或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
5.4.1.2如乙方违反本协议和/或平台规则,给康驰益生造成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赔偿、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应向康驰益生支付违约金(罚金)的,则康驰益生有权直接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当于康驰益生损失的金额或违约金(罚金)或逾期未付款项。
5.4.1.3 发生上述事项,乙方保证金不足以赔偿康驰益生和/或消费者的,康驰益生和/或消费者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在损失金额不明确之前,康驰益生有权无限期持有该保证金,直至损失金额明确后予以结算。
5.4.1.4 因资质造假等违规行为被清退的商家,康驰益生不返还保证金。
5.4.2 乙方应保证保证金账户余额始终不低于约定缴纳之额度。如发生上述扣款情形,导致需补缴保证金的,乙方在此授权康驰益生划扣乙方账户余额自动补足保证金。若乙方账户余款不足,应在赔付完成之日起五(5)个自然日内补足保证金。
5.4.3 保证金并非康驰益生收取的费用,康驰益生有权不提供发票。关于保证金的处理,请参见《康驰益生惩罚制度》等康驰益生开放平台规则。
5.4.4 为提高客诉处理时效, 避免客诉升级,提升商家服务水平!共同维护酒仙良好形象!商家在自然月内发生虚假发货,欺诈发货等涉及行政投诉(工商局投诉举报、食药监局举报、发改委投诉举报)酒仙平台有权对店铺做出如下处理,具体处理措施如下:
①出现工商投诉及发改委投诉的严重损害康驰益生声誉的,将扣除商家在康驰益生账户中保证金2000元,商家应在投诉案件处理完毕后5个自然日内补齐账户内保证金,否则将全店下架处理 ;
②出现食药监局投诉的严重损害康驰益生声誉的,将扣除商家在康驰益生账户中保证金3000元 ,商家应在投诉案件处理完毕后5个自然日内补齐账户内保证金,否则将全店下架处理 ;
5.5 费用及结算
5.5.1 平台使用费
5.5.1.1 乙方使用甲方平台开设店铺经营,乙方应向甲方缴纳平台使用费。每个独立店铺的收费标准为每年人民币 10000 元(大写: 壹万 元整 )。
5.5.1.2 平台使用费按照乙方开设的店铺数量收取,即每开通一个拥有独立店铺ID的店铺,则应在开通前按照本协议或补充协议(如有)的约定交纳平台使用费。
5.5.1.3 乙方店铺续展的,乙方应在续展开始日前缴纳续展期间的平台使用费。
5.5.1.4 本协议签订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乙方一次性全部向甲方对公账户缴纳此部分平台使用费人民币 10000 元(大写: 壹万 元整 )
甲方对公账户信息:
户名:康驰益生国医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账号:110945677610903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北三环支行
5.5.1.5 店铺开通后,乙方主动要求停止店铺服务的,甲方不返还已收取的平台使用费;乙方因违规行为或资质造假等被清退的,甲方不返还已收取的平台使用费。
5.5.2 技术服务费
5.5.2.1 乙方在康驰益生开放平台经营,康驰益生将按照乙方店铺每笔交易最终成交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技术服务费(交易额以平台记录的数据为准)。为鼓励商家更好的发展,双方约定合同期内乙方店铺货款结算金额达到20万元大写(贰拾万元整),乙方店铺全店服务费比例可降为2.8% (由甲方招商人员核对后台数据后进行调整)
5.5.2 技术服务费费率按如下表所示:
经营类目 |
收取服务费比例 |
白酒 |
5% |
老酒 |
6% |
葡萄酒 |
5% |
洋酒 |
5% |
啤酒、黄酒、保健酒 |
4% |
其他酒水、酒具 |
5% |
进口食品/休闲食品 |
3% |
茗茶/地方特产 |
5% |
饮料冲调 |
3% |
5.5.2.3 技术服务费由平台系统自买家交付的货款中实时扣除。
5.5.3 货款提取
5.5.3.1 商家对其店铺账户中的款项可以按约定提取。
5.5.3.2 消费者通过第三方支付工具向乙方支付货款,第三方支付平台/机构收取的使用费/服务费等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具体以第三方支付平台/机构实时收费比率计算,并以第三方支付平台/机构实际收取的费用为准。
5.5.3.3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其指定的第三方支付公司开设的结算账户或银行账户以便甲方完成申请以及设置消费者通过第三方向乙方的货款结算,若乙方账户信息变更,应提前3天通知甲方,否则,因乙方变更账户造成货款支付失败、迟延或错误,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5.5.3.4 甲乙双方根据本协议开展的业务以人民币作为结算货币。
第6条 产品陈列和订单
6.1 产品和产品信息
6.1.1针对乙方通过在康驰益生网站陈列销售的每一件产品,乙方将按康驰益生要求的格式提供准确、完整的必备产品信息,并在必要时及时更新或补充以保证该信息在任何时候均准确完整。
6.1.2 乙方保证其在康驰益生开放平台所张贴和发布的内容和信息均不违反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具有合法来源或得到有关权利人的授权,不含有非法、淫秽、威胁、诽谤、侵犯隐私、侵犯知识产权或以其他形式对第三方权利构成伤害、侵犯或引起公众反感,也不包含软件病毒、政治宣传、商业招揽、连锁信、大宗邮件或任何形式的“垃圾邮件”。乙方不得使用虚假的电子邮件地址、手机号码、冒充任何他人或实体,或以其它方式对相关内容的来源进行误导。
6.1.3乙方亦保证其资料、产品(包括包装)及其报价以及销售符合所有适用的法律(包括所有标识和标签要求),不包含任何色情、诽谤或淫秽或其它非法内容。乙方保证不在康驰益生开放平台上提供任何法律法规或康驰益生开放平台规则禁止和限制销售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假货、水货、盗版、虚假宣传、欺诈或其它非法的产品)的信息或试图进行该等产品的陈列销售;乙方也不能提供任何URL标识以供使用 ,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行政、民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6.1.4乙方保证其商品的宣传图片未盗用其他店铺的拍摄图,未侵犯其他第三方的肖像权、著作权、商标等权利(如在康驰益生接到相关投诉后乙方无法举证证明自己对图片的合法使用权,则视为乙方违反前述保证,康驰益生有权将该宣传图片及商品信息作删除及下线处理,情节严重的,康驰益生有权中止乙方店铺的运营),因乙方宣传图片等商品信息侵犯第三方权利的责任和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且乙方保证商品的宣传图片与实际销售商品相一致,不存在与图片样式、材料、质量等不符的产品。
6.1.5乙方保证其将遵守本条款的要求并承担全部责任。 如果康驰益生有理由认定乙方的资料或乙方的产品(包括包装)违反了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或康驰益生开放平台的规则,乙方需向用户赔偿的,康驰益生有权在乙方保证金或账户余额中直接划扣赔偿金额。若存在康驰益生先行代为赔付情形的,康驰益生有权向乙方追偿,并根据康驰益生开放平台规则对乙方账号进行相应的处罚。乙方应当接受康驰益生向用户作出的赔偿决定,不论该决定是否出于法律的要求,并赔偿康驰益生因此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康驰益生支付的退款、赔偿费、和其它费用。
6.1.6 乙方保证在康驰益生开放平台上发布的任何商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品标题、商品展示图、商品详情页面信息及图片)中不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或康驰益生开放平台规则所禁止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2)在保健食品相关信息中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应当在商品信息中显著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3)任何虚假、引人误解的内容。
6.1.7乙方承诺并保证,通过康驰益生开放平台(www.kcguoyi.com)发布及销售的商品(以下简称“商品”)均为正品。消费者就非正品问题发起维权,申请赔付时,甲方有权依据相关规则进行判定,如甲方判定消费者赔付申请成立,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之约定向消费者退回其实际支付的商品价款,并依照法律规定或乙方与消费者之间的约定之较高标准者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并承担维权所涉商品所有物流费用。在判定乙方应对消费者进行退款和/或赔付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自乙方的保证金中直接划扣相应金额支付给消费者并通知乙方相应保证金处置情况,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及时补足保证金金额。
乙方明确了解并同意其作为销售方是前述非正品问题赔付的责任主体。当发生本协议前述乙方应当履行赔付责任的情形时,乙方应保证消费者的权益。对于消费者因前述问题提出的要求,乙方应积极处理,当康驰益生受理消费者提出的维权和赔付申请时,乙方应积极配合,在要求的时间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以证明交易商品不存在非正品的情形或符合双方的约定,并保证所提交的证据材料真实、合法。一旦发生纠纷甲方可追诉品牌商责任。
6.2 产品陈列
6.2.1康驰益生将自乙方在入驻认证通过后,在康驰益生开放平台陈列销售乙方的产品,并自主对乙方产品单独或结合其他产品及相关康驰益生自行确认的素材单独或结合其他产品及相关康驰益生自行确认的素材进行推广和促销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康驰益生开放平台提供与其有关的功能、特性、广告或项目)。
6.2.2康驰益生可以使用特定机制来评价或允许消费者评价乙方的产品和/或乙方作为卖家的履约情况,并可在康驰益生开放平台上公开这些评价和反馈。乙方承诺将不会故意自行或联合用户篡改该等评价及反馈,否则康驰益生有权将之视为乙方的根本违约行为。康驰益生将向乙方提供通过康驰益生开放平台售出的乙方的每一产品的订单信息。康驰益生拥有排他性权利冻结乙方每一交易的全部销售收入直至满足解冻条件,并根据服务条款扣除乙方应付的技术服务费和其他费用。
第7条 销售、配送和退换货
7.1 销售与配送
7.1.1 乙方应该保证:
7.1.1.1 以商业上合理的方式包装乙方的产品、并满足法律和国家标准和/或行业标准;
7.1.1.2 每一工作日至少检索一次订单信息;
7.1.1.3 不擅自取消任何一项交易,除非根据该订单产生时公布在康驰益生网站的条款和条件允许取消该交易订单;
7.1.1.4 向康驰益生提供有关运输和订单状态以及追踪的信息,且康驰益生可在康驰益生开放平台上将该信息公开给相应交易用户;
7.1.1.5 乙方对任何未送达、错误送达、遭到盗窃或其他有关产品的配送和运输的错误或行为承担责任;
7.1.1.6 所有的销售行为都是基于真实的买卖事实发生,不存在虚假销售或配送行为。
7.2 退货
7.2.1 货物物流签收后7(七)天无理由退货服务
“7天无理由退货”,是指消费者在康驰益生开放平台的店铺下单购买实物商品后,在物流显示距签收之日起7(七)个自然日内申请退货的,在该商品完好的的情况下, 康驰益生开放平台的店铺应接受“无理由退货”的申请(部分商品除外),因此产生的返回运费由用户承担。
7.2.2 如果乙方网络店铺和商品详情页面对于退换货的描述与康驰益生开放平台退货政策服务细则的要求有差异,以康驰益生开放平台的退货政策服务细则为准。
7.2.3 乙方应当严格遵守通过各种方式直接或间接向买家作出的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康驰益生开放平台相关规则以及网络店铺、商品详情页面、在线客服软件等方式向买家作出的承诺。
7.2.4 根据不同市场的要求,康驰益生在现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可制定不同的退货及发货规则,除甲方大促情形外,日常销售应在48小时内发货;乙方可在法律规定、康驰益生规则基础上制定店铺的销售规则。
第8条 消费者保障责任及处理
8.1 关于处理交易纠纷的委托
乙方了解并同意,康驰益生及其关联公司并非司法机构,仅能以普通或非专业人员的知识水平标准对乙方提交的证据材料进行鉴别,康驰益生及其关联公司对交易纠纷的调处完全是基于乙方的委托,康驰益生及其关联公司无法保证交易纠纷处理结果符合乙方的期望,也不对交易纠纷调处结果及保证金赔付决定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在康驰益生要求的时间期限内提交相关证件材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并承担其或买家提供的信息、数据不实的风险和责任。
乙方认可并同意履行康驰益生根据康驰益生开放平台规则对乙方与用户之间的争议所作出的调处决定(包括调整相关订单的交易状态、判定将争议款项的全部或部分支付给交易一方或双方等)。乙方与用户通过康驰益生开放平台的服务进行交易后,如因乙方未履行对消费者的承诺义务而导致买家权益受损的情况下,康驰益生有权以普通或非专业人员的知识水平标准,根据相关证据材料和规则判定乙方是否应根据本协议、平台规则的规定履行赔付义务并作出调处决定;如康驰益生判定乙方应承担赔付责任的,则康驰益生有权使用店铺保证金先行赔付给消费者。
如果乙方对调处决定不满意,乙方仍有权采取其他争议处理途径解决争议,但通过其他争议处理途径未取得终局决定前,乙方仍应先履行调处决定。
8.2 乙方明确了解并同意,乙方是交易合同的卖方,应当承担卖方义务,是消费者权益保障的责任主体。当发生本协议所述乙方应当履行消费者保障义务情形时,乙方应保证买家的合法权益。
8.3 乙方同意当乙方违规时,康驰益生有权根据平台规则使用店铺保证金向买家进行先行赔付时,康驰益生有权给予乙方相应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将乙方清退出康驰益生开放平台并扣除剩余保证金。
8.4 乙方充分知晓并同意,对于非个人买家,其同等享有本协议规定的消费者权利。
8.5 为保障消费者权益,乙方有义务配合康驰益生进行风险交易协查,包括但不限于配合康驰益生就涉嫌风险交易订单采取不予发货、追回商品等措施,如乙方在经康驰益生明确通知后未采取相应措施,就消费者因此遭受的损失部分,康驰益生有权从乙方缴纳的店铺保证金或未提现的货款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款项赔付给消费者。
第9条 销售收入和退款的汇付
9.1 乙方同意委托康驰益生作为代理人通过康驰益生合作的银行或第三方支付机构代为收取乙方商品的销售货款,并同意康驰益生通过康驰益生合作的银行或第三方支付机构将相应货款暂时冻结以作为乙方承诺及时向甲方支付技术服务费等费用及乙方应完全履行其对消费者的承诺和全部交易义务的担保资金,在满足提现条件时扣除康驰益生的技术服务费等费用后,乙方可按本协议的约定提现。
9.2 消费者确认收货或消费者收到货物一定期限后,冻结的货款变成可提现状态,乙方在扣除康驰益生的技术服务费等费用后可申请提现至乙方签约时的店铺企业账户所对应的有效银行帐户(请尽量提供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广发银行、广大银行、民生银行和浦发银行的银行帐号)。
9.3 用户退货时,康驰益生将通过康驰益生合作的银行或第三方支付机构在乙方收到退货货物后将代为收取的该笔货款扣除乙方和用户约定的费用后,原路退还给用户,同时康驰益生将该退款对应的技术服务费(如已收取)退还到乙方的康驰益生开放平台账户上。
第10条 期限与终止
10.1 本协议的有效期限:壹 年,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10.2 本协议终止后,各方仍应继续履行在本协议终止前各自与用户之间的尚未履行完毕之相关交易或其他约定,直至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纠纷及异议为止。
第11条 授权邮箱
11.1 乙方授权邮箱: ;联系人: ;电话: 。
11.2 乙方授权邮箱变更的,乙方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书面通知之前有权按未变更的授权邮箱作为有效的被授权邮箱。乙方怠于通知或未通知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11.3 为了保障乙方在甲方平台的运营效率及安全,甲方仅对乙方通过授权邮箱向甲方发送如下变更指令负有执行义务:
11.3.1 保证收款人为乙方的情况下,代为提现乙方账户的可提现资金或变更绑定的收款银行账户(仅限海外用户);
11.3.2 在不违反甲方平台规则及在前协议的基础上,调整乙方名下虚拟账户的资金分配;
11.3.3 其它: / (如有则如实填写;如无,则斜线划掉)。
11.4 超出上述书面约定明确约定的指令发出端及指令范围以外的账户变更操作,甲方有权拒绝执行。
第12条 税务及发票问题
在协议各方之间,乙方应负责任何以及全部其自身的税费的缴纳及发票开具义务,因乙方的税费缴纳和发票开具问题而产生的任何行政处罚、刑事责任、民事责任等,均由乙方独立承担。康驰益生不为此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第13条 知识产权
13.1 乙方授予康驰益生免费的、非独占的、不可撤销的权利和许可,对任何以及全部乙方在康驰益生开放平台中使用的资料进行使用、复制、演示、展示、分发、改编、修改、重新排版、制作衍生作品以及商业化或非商业化,并可再许可前述权利,惟其前提是,康驰益生不会更改乙方所提供的商标的形式(除非为了推广介绍的目的而改变商标的大小,前提是相关比例保持不变),并将遵守乙方就商标的特定使用提出的移除商标的要求(如果乙方不能通过康驰益生提供的标准化功能进行此操作)。
13.2 康驰益生的服务所包含或者提供的图表、标识、网页页眉、按钮图标、文字、服务品名均为康驰益生的或康驰益生获得充分授权得以使用的商标、注册商标或商业外观(统称“商标”)。这些商标不得以任何可能引起消费者混淆的方式或任何诋毁或诽谤康驰益生或康驰益生所提供的服务的方式用于与康驰益生无关联的任何商品或服务上。未经康驰益生的书面许可,本软件或服务中的任何内容都不应被解释为以默许或其他方式授予许可或使用本软件或服务中出现的商标的权利。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在宣传材料中)使用康驰益生的名称、商标或标识、商业信息、技术及其他资料。
13.3甲方对其软件及平台享有专有权利,未经权利人的明确授权,乙方不得更改、演绎、拆分、反解对方的技术和程序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进行可能损害乙方专有权利的行为。
第14条 陈述
乙方向康驰益生承诺并保证,在注册时及整个协议期限内:
(1)乙方在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和行使权利过程中遵守所有适用的法律;
(2)乙方是有效存续并良好运营的;
(3)乙方拥有必需的法定资质、权利、能力和授权签订本协议并履行相应义务,授予本协议项下的权利、许可和授权,如资质不符或有瑕疵,由乙方独立承担责任,康驰益生不承担因乙方相关资质作假或失效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
第15条 补偿
对于因以下事项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主张、损失、损害、和解、成本、费用或其他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以下均称“诉求”),乙方保证使康驰益生免于遭受损害,为康驰益生抗辩以及为康驰益生提供赔偿和补偿,康驰益生保留随时与乙方解除本协议的权利:
(1)乙方实际或被主张的任何违反“协议”项下义务、平台规则或所适用法律的行为;
(2)乙方拥有或运营的任何销售渠道﹑乙方的产品(包括报价、销售﹑配送退款﹑退货或换货)、乙方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康驰益生按照其政策、标准对乙方的产品信息和/或图片作出的修改),以及因前述事项引起的任何实际或被主张的知识产权侵权,以及与之相关的任何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
第16条 免责声明与一般豁免
16.1康驰益生及其服务,包括所有内容、软件、功能以及与服务有关的信息,均按其“现状”和“可得到”状态提供。作为这些服务和平台的使用者,乙方使用康驰益生开放平台和这些服务应自行承担风险。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乙方放弃要求,同时康驰益生免于承担:
(1)对本协议、本协议项下的服务以及预期交易的任何陈述与保证,包括对适销性、适用于特定目的或不侵权的任何默示担保;
(2)基于交易过程、合同履行或交易惯例产生的默示担保;
(3)任何义务、责任、权利、主张或侵权救济或非因康驰益生故意所导致的排字错误、遗漏等,不论其是否由于康驰益生的疏忽产生。康驰益生不保证所包含的功能和服务将满足乙方的要求,或是随时可用、及时、安全、不间断或无错误的,康驰益生也不对任何服务中断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系统崩溃或其他可能影响任何交易的接收、处理、完成或结算的中断。
16.2 康驰益生对由于政府行为譬如政策或法规的变更、自然灾害或战争、通讯线路中断、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侵入或发作、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因政府管制而造成网站的暂时性关闭等任何影响网络正常运营的不可抗力事件,以及他人蓄意破坏、正常的系统维护、系统升级,或者因网络拥塞而导致本服务不能访问而造成的本服务所提供的信息及数据的延误、停滞或错误,以及乙方由此受到的一切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16.3 康驰益生不对乙方所发布或提供的数据信息的保存、修改、删除或储存失败负责。康驰益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乙方在本服务中数据的最长储存期限,并在服务器上为其分配数据最大存储空间等。乙方可根据自己的需要自行备份本服务中的相关数据。乙方在此明确同意并接受,如乙方停止使用本服务或本服务终止或乙方的商户账号被收回的,康驰益生可以从服务器上永久地删除商户的全部数据。本服务终止后,康驰益生没有义务向乙方返还任何数据
16.4如果乙方与第三方就乙方的产品产生争议,则乙方和第三方都不应向康驰益生提出与此争议相关的任何形式和性质的主张、要求和损害赔偿(包括实际损害和间接损害),不论这些主张、要求和损害赔偿是否已知、确定或已被披露。
16.5因乙方商品、发布的信息或提供的售后服务引发康驰益生开放平台消费者与康驰益生及/或康驰益生关联方的争议、纠纷或诉讼,甲方及/或康驰益生开放平台有权披露乙方的相关信息,乙方应承担因客户争议、纠纷或诉讼而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如因此造成甲方及/或“康驰益生开放平台”承担连带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且乙方同意康驰益生有权直接划扣使用乙方保证金。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及康驰益生开放平台的全部损失。
第17条 保密义务
17.1在乙方使用服务的过程中,乙方可能收到有关康驰益生或其服务的不为公众所知悉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相关的交易信息(“保密信息”)。乙方同意:
(1)所有保密信息均为康驰益生的独占财产;
(2)乙方仅在使用服务的合理必要的范围内使用保密信息,并保证接触保密信息的人知悉并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义务;
(3)乙方不能将保密信息向除上述规定外的任何个人、公司或其他第三方披露;
(4)乙方将采取一切合理措施来保护保密信息,使其不被以非经本协议明确允许的方式使用或披露。
未经康驰益生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在宣传材料中)发布有关服务的任何新闻稿或公开声明,或使用康驰益生的名称、商标或标识,也不得以任何方式使人误解康驰益生之间的关系。
17.2对于康驰益生开放平台的交易信息,乙方不能直接或间接地:
(1)披露或者传递任何康驰益生开放平台交易信息(除非乙方为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所必需而披露,并且保证每位接收者仅为前述目的而使用该信息,并遵守乙方使用该信息时所应遵守的限制);
(2)为任何宣传推广的目的使用康驰益生开放平台交易信息,或以其它任何不符合康驰益生或乙方的隐私政策的方式或不符合适用法律的方式使用康驰益生开放平台交易信息;
(3)联络订购乙方的产品但产品尚未交付的任何人,意图收取相关费用或诱导顾客另行购买产品;
(4)贬损康驰益生开放平台、任何康驰益生的产品或服务或任何顾客。
17.3除本协议第16.5款规定情形外,乙方附加同意康驰益生可在以下情形向第三方披露乙方信息:
(1)事先获得乙方的同意或授权;
(2)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行政或司法机构的要求;
(3)向可信赖的合作伙伴提供,并要求其遵循本协议及康驰益生相关规则相应的保密义务;
(4)乙方出现违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康驰益生相关协议或相关规则的情况,需向第三方披露;
(5)为维护康驰益生及其关联方或用户的合法权益。
第18条 违约责任
18.1 因乙方行为致使康驰益生及/或其关联公司遭受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自身的直接经济损失、商誉损失及对外支付的赔偿金、和解款、律师费、诉讼费等间接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上述全部损失之赔偿责任。
18.2 因乙方行为致使康驰益生及/或其关联公司遭受第三人主张权利,康驰益生及/或其关联公司可在对第三人承担金钱给付等义务后就全部损失向乙方追偿。
18.3 康驰益生将就上述两款所述情形向乙方发出明确通知,如乙方怠于履行,出于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或康驰益生及/或其关联公司利益保护之目的,康驰益生有权根据本协议约定扣除乙方保证金或自乙方的康驰益生账户中直接划扣相应款项进行支付。
18.4 因乙方订购康驰益生及/或其关联公司服务及/或与康驰益生及/或其关联公司合作过程中产生的费用,乙方应按康驰益生及/或其关联公司相关规则规定及/或双方约定履行,如乙方逾期支付,康驰益生及/或其关联公司有权按18.3款规定进行操作。
18.5 如乙方康驰益生账户余额或保证金不足以支付相应款项的,康驰益生保留就相应损失向乙方继续追偿的权利。
18.6 康驰益生仅就本协议所述服务向乙方承担责任,且所承担的赔偿责任应以具体服务所收取的技术服务费的三(3)倍为限。
第19条 各方关系
乙方和康驰益生是独立的合同方,本协议并不在合同双方之间产生任何合伙、合资、代理、特许权使用、销售代表或雇佣关系。乙方无权代表康驰益生发出或接受任何要约或承诺。乙方不能在康驰益生网站或任何其他场所做出任何与本条规定相冲突的声明。本协议在乙方与康驰益生之间不产生排他性合作关系。本协议及其项下所有陈述、保证、约定、条件和条款仅为康驰益生、乙方以及相关用户或商家的利益而制定。在乙方和康驰益生之间,乙方将对与所有与使用第三方服务或乙方允许康驰益生代表乙方使用的内容负责,包括符合适用的使用条款。
第20条 其它
20.1本协议签订、履行、解释、争议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20.2任何一方均在此不可撤销地同意,对与康驰益生因本协议或乙方使用服务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均应由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或根据法律规定要求由其上级法院专属管辖。
20.3没有康驰益生的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能基于法律实施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本协议。在此限制的前提下,本协议对协议各方及其各自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具有约束力,并可对其强制执行。康驰益生可以通过一个或多个关联机构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或行使任何权利。康驰益生未要求乙方严格履行本协议任何条款,不构成康驰益生对要求履行该条款或本协议任何其他条款的权利的放弃。
20.4康驰益生有权随时对本协议、平台规则及市场规则等补充协议(统称“变更内容”)进行修改,一旦修改,康驰益生将提前公告(包括但不限于弹出页面公告、网站首页公告)或通过其他方式明确通知乙方,同时公布确定的变更内容生效日期。变更内容生效前,乙方如不同意修改,有权联系康驰益生反馈意见。如反馈意见得以采纳,康驰益生将酌情调整变更内容。变更内容生效后,乙方如不同意修改,应当立即停止使用、访问康驰益生或取消已经获得的服务,变更内容对乙方不产生效力;如乙方在变更内容生效后继续访问或使用康驰益生,则视为乙方同意已生效的变更内容。
20.5本协议、康驰益生开放平台公布及更新的相关平台规则及乙方与康驰益生之间达成的其他协议互为补充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冲突,则以公布时间在后者或康驰益生的解释为准。
20.6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后按协议约定的时间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康驰益生国医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签字)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
乙方(商户)基本信息确认表
商户康驰益生平台店铺名称/用户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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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铺性质: (据实选择填写“精品店”或“旗舰店”) |
精品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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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性质店铺基本收费及所享有的服务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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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铺类别 |
入驻费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品牌墙-PC |
条码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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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店 |
1 |
2 |
无 |
100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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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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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户全称(须与营业执照所载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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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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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户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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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户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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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联系人及职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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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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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邮寄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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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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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商户)盖章: